1、建立跨国企业关系的操作程序快
(1)申请人允许和美国现成的有规模的企业公司建立跨国企业关系,不需要由中国母公司自行去美国创立分公司(L-1),等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相反的,和现有的美国公司企业建立关系后,便可跳过一年等待期立即进行移民申请, 无需等待。
2、申请资格简单
(1)申请人只需要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两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职务即可,其它如资金来源、教育程度、语言能力均没有限制。
3、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1)申请人经由 EB1 类别所获得的绿卡是一步到位的永久绿卡。
1、中国和美国的企业体均已各自营业超过两年以上,有优良业绩,财务报表及一定的员工人数;
2、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三年中,至少有两年担任中国母公司的经理或高管, 最好三年以上;
3、中国母公司注册资本最少300 万或是所有者权益达1500 万并且每年营业额不少于 3000 万;
4、中国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最好为自然人;
5、年龄不限,26 岁以上有一定的学历及管理经验的企业高管人员;
1、评估申请人条件并签订服务合同,缴纳服务费
2、收集和整理移民申请资料
3、签署美国商业服务管理协议,缴纳企业定金 10 万美元
4、律师量身定制建立跨国合格关联企业
5、递交整套移民申请
6、申请获美国移民局批准,交纳 25 万美元余款
7、等待美国使馆的通知,前往广州使馆面试
8、获得美国移民签证
9、登陆取得永久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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