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技术工职业移民
非技术工职业移民是其中第三类移民的一个小类。该类移民是美国政府出于本国经济利益和人道主义考虑,在必需情况下才允许有限的移民。也就是美国雇主在缺乏劳动力并且在当地招聘不到合适雇员的情况下,经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并获得批准到美国境外的国家招聘雇员而申请的移民。
由于雇主提供的是熟练工的工作岗位,因此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较低,对申请人的资产、工作经历、学历和英语程度没有任何要求,只要年龄在20-50岁之间,身体健康并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就可以申请。 由于在申请移民的过程中美国雇主为申请人全程担保,因此签证的成功率高。主申请人获得绿卡后,需为雇主工作一年,工资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作标准,配偶及子女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申请成功后主申请人和配额以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一同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雇主保证为申请人提供合法的工作岗位,解除了申请人登陆后没有工作和生活来源的担忧。 该项目风险低、花费少且安全可靠不失移民美国获得永久绿卡的绝佳选择 。
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Third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3)又称“技术”人才类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EB-3具体分为A、B、C三个小类别,由于A、B小类都需要符合一定的学历或技术要求,因此为了便于区分,我们一般把A、B小类统称为技术类,把C小类称为非技术类(EW类)。EB3职业移民的名额每年约40,000个名额(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每年度EB1和EB2的剩余名额也会配发给EB3移民。目前排期为3年。
EB3主要针对专业雇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专业雇员类EB-3签证申请者即为EB3(A类)需要有美国认可的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且本科学历专业要与工作领域相符合,无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熟练工人类EB-3签证申请者即为EB3(B类)需要有两年培训或者两年相关工作经验且在美国本土无法聘请到这样的工人。非熟练工人类EB-3签证申请者即为EB3(EW类)要求申请者有能力胜任非技术工作,并且不是一个临时的或季节性的工作,且在美国本土无法聘请到这样的工人,每年最多 10000 人。
通过职业非技术工类移民获取永居权有以下优势:
1.永居权与就业问题同时可以得到保障;
2.起初定居于美国时,基本的收入及医疗保险都可以得到保障,将经济负担降低至最小化与雇主的雇佣合同结束后,可自由再就业或移居别的城市;
3.一人申请,配偶与未满21周岁的子女同时获得绿卡;
4.申请人配偶在入境的同时,在未得到工作许可的条件下可自由就业或开展自己的事业;
5.永居权者直到高中毕业可享受义务教育;
6.州立大学的情况,永居权者以一般留学生的三分之一学费完成学业;
7.与留学生不同,永居权者可无限制地选择医科大学等特定专业;
8.男学生的情况下,因拿到永居权后解决了兵役,在美国毕业后仍可以积攒经验;
9.可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补助等福利。
移民申请条件:
1、美国优质雇主招不到合适美国雇员的情况下需从海外招收雇工;
2、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3、年龄(20~50岁)。
非技术是在所做行业中不需要任何培训或经验的职业类别。不需要学历、经历等限制的职业可看作是非技术类。由于非技术类的申请条件非常宽松,任何人都可以申请非技术移民。美国职业移民方式成功的关键是要有美国雇主担保,并为你申请劳工许可证(Labor Certification,又称"劳工纸"或"劳工卡")。一旦获得劳工许可证,你就已经成功了80%。所以,劳动许可与雇主的雇佣确认书是必要的,所以雇主的实力是非常重要的。
雇主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能够证明确实存在雇佣外国人的必要性;
2、财政上有能力支付所需的薪资;
3、直到移民手续完成,能够保证雇佣需求。
无法保证长期的人力不足现象、雇佣意向、良好的财政能力的公司是不可能成为雇主的。不仅仅是非技术职业移民,在选择职业移民时必需要确认雇主的实力。雇佣公司已被认定为有必要雇佣外国人;雇佣公司人力不足的现象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手续完成,无雇佣意向变化;雇佣公司必须有雄厚的财政能力,在申请人取得移民签证时不存在任何问题;申请人在身份调查及体检中没有任何问题且有工作能力;能够满足以上条件,可以通过非技术职业移民取得永久绿卡。
1、评估/制定移民方案/合同签约/收集文件项目管理费转账
2、递交劳工部申请
3、获得劳工部批准
4、递交移民局申请I-140
5、移民局档案信
6、移民局批准函
7、递交NVC审理(美国国家签证中心)
8、美领馆转广领馆
9、面签/体检
10、贴签
11、登陆美国
12、永久绿卡
13、入籍(连续居住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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